原來一件事物美不美,關乎你是否願意看見自己的生命,關乎你是否有目的。「例如有人邀你去看夕陽,你說看夕陽對我的現實生活有什麼幫助?我可以吃飽嗎?我可以賺到錢嗎?如果你總是這樣斤斤計較,夕陽的美一定不存在。」
所以,誰曰玩生活也一定得像做生意,有利可圖才去做?誰曰假日一定要出門吃喝玩樂?
我們身體有很多感官,可以看見事物、聽到聲音、聞到氣味、摸觸到不同物質。
為什麼要探討感覺?最主要是因為,在我們感覺的世界裡,存在著喜歡和不喜歡的問題。
例如我們聞到花香的時候,你會忍不住一直想聞。因此有了許多「感覺」,人都非常渴望可以聞到舒服的味道,那是一種嗅覺上的快樂。可是有一些氣味,會讓人覺得很不舒服,像嘔吐物的味道,會讓你掩蓋著鼻子匆匆走過。感覺學就是要探討為什麼有些氣味會令人喜歡,有些氣味卻令人厭惡。
照理說,感覺是中性的,應該沒有所謂好或不好,或者美或不美的問題。可是我們卻會特別喜歡某些東西,這就與我們的心靈活動有關。
舉個簡單的例子,大自然有黎明、有黃昏,很多人會特地在某一個季節到高山上,找個視野最好的地方等待日出。即使天氣冷得不得了,必須包著棉被、穿著厚厚的衣服,但我們卻寧願半夜不睡覺,只為了等待黎明瞬間。
因為當黎明的曙光從山上躍出,那種朝氣蓬勃的日出之美,讓我們感覺非常興奮,那種心靈的愉悅,很難用筆墨形容。
德國美學家黑格爾在《美學》這本書裡提到:大自然本身,包括黎明、黃昏,其實並沒有美醜的問題。
他提出這個論點,警醒了我們,為什麼我們會覺得黎明很美、黃昏很美?
黑格爾用客觀的角度去探討美的根源。他認為日出、日落只是自然現象,本身並沒有美醜。日出、日落之所以美,是我們看黎明與黃昏的時候,喚起了生命裡的某種感嘆:從看日出的過程裡,我們感覺到蒸蒸日上的朝氣,感覺到生命的活潑,感覺到從絕望黑夜進入到希望黎明的柳暗花明。
我們看到的是自己的生命,不只是黎明。我們把自己期待生命美好的渴望,投射在黎明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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